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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劳动合同

时间:2025-08-18 21:59:23
社保劳动合同

社保劳动合同

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,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,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。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?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,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保劳动合同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
社保劳动合同1

编号

劳动合同书

甲方(用人单位):

住 所:性 质:

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:

乙方(劳动者):

住 所:户籍所在地:

居民身份证号码:XX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印制

甲乙双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经协商一致,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。 一、 合同期限

五、 劳动报酬

1、甲方于每月,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

2、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、停产、歇业、未超一个月的,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

本合同为下列第项:

1、固定期限。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。(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,期限为 个月)。

2年月日起生效。

3、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,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。

二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

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,安排乙方在 部门(地点)承担工

作任务。

三、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

本合同实行下列第项工时制。

1、标准工时制,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,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,每周至少休息一天。

2、综合工时制,按(周、月、季、年)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,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。

3、不定时工时制,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。

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、休假的权利,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,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。

实行综合工时制、不定时工时制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。 四、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

1、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,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,制定操作规程、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,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。

2、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、业务技术、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;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(职业)的,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,持证上岗。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。

3、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,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,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。

4、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,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,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。

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;超过一个月,未安排乙方工作的,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。

3、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,按规定支付夜班津贴。

4、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、探亲假、婚丧等假期期间,甲方按国家规定或约定的标准,支付乙方工资。

5、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、工资增长指导线,与工会(职工代表)平等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。 六、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

1、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等社会保险费;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,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。 2、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 3、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。

七、 劳动合同的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终止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九条至五十条的规定执行。

八、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

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 九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:

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外,其他情况下,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。

十、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,依照国家规定处理。本合同未尽事宜,按国家规定执行。 十一、本合同一式二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自双方签字(盖章)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。

社保劳动合同2

物业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也未缴纳社会保险,经仲裁后,物业公司需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。案件经未央区法院审理后,双方已成调解,办案法官提醒,对用人单位而言,不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不少风险。

发生劳动争议 仲裁裁决支付双部工资

王某、李某等人曾就职于西安某物业公司,担任秩序维护部维护员。工作期间,公司均没有和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。后来,双方发生劳动争议,王某、李某等5人申请劳动仲裁。仲裁裁决公司向5人分别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.2万元,公司不服,起诉至未央区法院。

近日,未央区法院受理了该案,由于案件事实清楚、法律关系明确,行政庭承办法官畅筱婧决定进行庭前调解,经过释法等工作,双方达成一致,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当即表示回公司筹备资金,当日即执行完毕。

法官提醒: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法律风险大

近年来,因未签劳动合同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与日俱增,很多用工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,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或者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由单位持有。这些用人单位错误的认为: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协议,劳动法就无法调控;而签订劳动合同后,就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、发生诉讼对用工单位不利、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等。

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工单位也存在很大法律风险”,办案法官说,对于用工单位,必须要明确几点:首先,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保。按照法律规定,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用工关系,即形成了劳动关系,劳动者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。有些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,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,将社保费用在工资中一并发放,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,因为依法缴纳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,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缺乏法律意识。

其实,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。双方签订劳动合同,若劳动者需解除劳动合同,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工单位。但未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,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,这对用工单位制度管理不利,更重要的是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不能有效约束。

最后,未签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试用不合格予以辞退。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,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合格,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,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。但未签劳动合同,则不存在试用期, ……此处隐藏23486个字……

(二)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岗位或者工种,乙方的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40小时。

(三)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,并且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时。
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(三)款的限制:

1、发生自然灾害、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,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,需要紧急处理的;

2、生产设备、交通运输线路、公共设施发生故障,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,必须及时抢修的;

3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(五)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、婚假、产假和丧假。

第五条工资报酬

(一)试用期间,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/月;试用后,乙方的工资待遇标准为 元/月。同时,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以及乙方的岗位职责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,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待遇标准。

(二)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、足额核发乙方的工资报酬,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。甲方确定每月的 日为乙方上月工资的发放日。

(三)在法定工作时间内,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,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
(四)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支付,甲方不能低于下列标准:平时延长工作时间为150%,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补休的为200%,法定节假日加班为300%。

第六条社会保险与福利

(一)甲、乙双方均应依法参加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等社会保险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、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
(二)乙方因工负伤(死亡)或者患职业病,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权利。

(三)乙方在本劳动合同期限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。

(四)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集体福利待遇规定执行。 2

第七条劳动纪律

(一)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各项规章制度。

(二)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甲方的管理。

(三)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者行为,依据国家的法律、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,给予乙方适当奖励或者纪律处分。

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

(一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、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本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,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:

1、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;

2、经甲、乙双方协商同意,且不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;

3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。

(二)经甲、乙双方协商一致,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。

(三)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,但是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:

1、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

2、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;

3、严重失职、营私舞弊,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;

4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(四)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,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:

1、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医疗期满后,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;

2、乙方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工作的;

3、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合同无法履行,经甲、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。

(五)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(四)款的规定解除本劳动合同:

1、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;

2、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;

3、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内的;

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。

(六)乙方解除本劳动合同,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劳动合同:

1、在试用期内的;

2、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;

3、甲方未按照本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。

(七)甲方依据本条第(二)款、第(四)款的规定解除本劳动合同时,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。

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

(一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:

1、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;

2、乙方被法定机关批准退休、退职;

3、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主体消亡。

(二)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,甲方应当提前30日向乙方提出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,并及时办理终止或者续订手续。

(三)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,由于工作(生产、经营)需要,在甲、乙双方均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续订,并办理续订手续。如不终止执行,30日内又不履行续订手续,则本劳动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。

第十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

本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,甲、乙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。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,给对方造成损害的,均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赔偿。

第十一条劳动争议的处理

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,甲、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;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,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二条其他事项

(一)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条款与国家规定或者集体合同有抵触的,按国家现行规定和集体合同执行;国家和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,由甲、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。

(二)本劳动合同自双方盖章、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
(三)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并且,应由乙方执有的劳动合同,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为保管;否则,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害的,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(四)本劳动合同涂改部分或者未经合法授权代签,无效。

(五)乙方个人情况如通讯地址的更改,应主动通知甲方人力资源(人事)部门。若乙方未及时通知,甲方按乙方以前说明的地址发送有关文件应视为已送达。

第十三条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(业余兼职、保守商业秘密、竞业限制、支付违约金、合同鉴证或者其他内容)
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签字):

甲方代表(签字):
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
鉴证机关(盖章): 鉴证人(签章):

鉴证日期: 年 月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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